西安新聞網訊 前一晚上喝酒,第二天早上開車會不會構成酒駕?閻良交警查獲的案例明確告訴你答案。10月23日記者了解到,公安閻良分局交警大隊近日處理3起酒后開車案件,其中兩起都是因駕駛員喝“隔夜酒”導致,等待駕駛員的將是法律的制裁。
10月21日上午8時30分許,公安閻良分局交警大隊鐵騎中隊在閻良區(qū)閻南路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,發(fā)現駕駛陜A35***牌照車輛的秦某某有酒后駕駛嫌疑。經查,秦某某屬酒后駕駛機動車。上午10時許,鐵騎中隊在轄區(qū)利用集成應用綜合管理平臺開展工作時,在前進東路對一輛陜A09***小轎車例行檢查,駕駛人王某說話時有明顯酒味,王某遂被帶回。經查,王某也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。 10月23日記者從閻良警方了解到,秦某某、王某都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,二人都以為經過一晚的休息,第二天開車不會出現問題,沒想到還能被測出酒駕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。
前一晚上飲酒,次日早上開車怎么仍會達酒駕標準?閻良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,酒精代謝因人而異,有些人經過一晚上的休息,酒精會全部代謝,有些人則不。所以,酒駕“高壓線”千萬觸碰不得,一定要牢記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喝酒”。
除了查獲上述兩起隔夜酒駕外,閻良交警還對一名涉嫌酒駕且不配合執(zhí)法的駕駛員執(zhí)行逮捕。
事情是這樣的:前不久,公安閻良分局交警大隊執(zhí)勤中隊在閻良區(qū)振興街道辦閻南路清河橋處設卡盤查。當晚9時許,一輛白色轎車即將經過卡點時突然掉頭,執(zhí)勤交警立即示意該輛車停車,車主并未停車。執(zhí)勤交警隨后將車截停,并多次要求駕駛員曹某下車接受檢查。滿身酒氣的曹某拒不配合檢查,造成現場極度混亂。執(zhí)勤交警按照工作流程對曹某采取制服的過程中,遭強烈反抗,一名執(zhí)勤人員大拇指被咬傷。接報警后,振興派出所民警協(xié)助執(zhí)勤交警將曹某制服并送醫(yī)院采取血樣。經查,曹某當晚駕駛轎車時血醇濃度達到94.3mg/100ml,屬于醉酒駕車。10月23日記者獲悉,經檢察機關審查批準,公安閻良分局依法對涉嫌醉酒駕駛和妨害公務罪的曹某執(zhí)行逮捕。
西安報業(yè)全媒體記者 張志杰
編輯: 陳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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